关于“春节”期间限制危险货物作业的通知
各客户:
为欢度2010年“春节”假期,保障港口节日安全,根据广州港务局穗港局[2010]17号《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》并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。决定从2010年2月11日08:00时起至2月20日08:00时止为春节期间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控制期,控制期内暂停6.1类危险货物作业。在控制期内,严格控制危险货物的储存数量,爆炸品、剧毒品、气体类、硝酸氨类物质的危险货物严禁在港内储存。如给贵司带来不便,敬请凉解!
此致
敬礼
黄埔港务分公司
二O一O年二月三日